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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失信典例】失信房产中介骗取定金300余万元

发布时间:2021-01-12 来源: 阅读次数:

不论买房还是租房,不少市民会选择中介公司为自己提供服务,但是并非所有的中介公司都能遵守约定履行合同,最近,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就查处了一家涉嫌诈骗的中介公司。

 今年4月初,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接到金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转办函,称有市民投诉,宁夏上禾道森房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代理购房为由,收取市民的购房定金,但购房事宜一直未履行,该中介公司也没有退还缴纳的定金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队员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调查,发现宁夏上禾道森房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,随即将此案移交至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。

 金凤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迅速立案,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丁某、马某在2018年成立了房产中介公司。“期间对外宣称有渠道能够买到阅海万家经济适用房,陆续向14名客户收取房款300余万元。”金凤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杨耿说,收取房款后,丁某、马某并没有将资金用于给客户办理房产手续,而是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以及偿还个人债务。“犯罪嫌疑人丁某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,犯罪嫌疑人马某被依法刑事拘留,经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审核认为,其行为构成涉嫌合同诈骗,现已经执行逮捕。”杨耿说。

 目前,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。

 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队员马伟娅提醒广大市民,在购买房屋或者租赁房屋时,应该选择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并备案的中介机构。租赁和买卖房屋时要审查合同,对于合同里不明白的地方,一定要问清楚,避免后续出现纠纷。在签订合同时,涉及交钱的内容一定要慎重,要问清楚每笔费用的用途,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发票,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
 同时,马伟娅也提醒消费者,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轻信中介公司的虚假宣传,签订合同时也一定要擦亮眼睛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 本报记者 马美玲 马雨轩